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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保险经办规程*新(社会保险经办规程改版后)

发布日期:2023-09-09浏览次数:72

  9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吹风会,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》已经公布,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。此外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,作为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,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》在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上制定了更加便民的举措。

  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》积极推动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、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自助认证相结合的待遇资格认证服务新格局。

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李忠:要求压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,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材料。对于老年人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加强无障碍服务,通过授权代办、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便利服务。

  近年来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充分运用全民参保、联网监测等内部数据资源,初步实现无形认证。同时,支持老年人利用国家和地方自助认证平台等,实现自助认证。为解决部分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认证的问题,大多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手机App应用中都开发了“他人代操作”功能。

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翟燕立:全国利用数据比对和自助手段完成认证的比例总体超过了70%,让“数据多跑路,让群众少跑腿”的认证新理念已经在全国范围达成了共识,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认证模式的数字化转型已经初见成效。

【编辑:张子怡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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